证券代码:002206证券简称:海利得公告编号:2024-039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9.5万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
本的0.20%。本次回购注销涉及36名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2.71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6924122.10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为1162207220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21年8月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年8月2日至2021年8月1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年8月14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年8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8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5、2021年9月17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及《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2021年9月15日分别完成了《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44名激励对象合计945万股限制性股票及242名激励对象合计2604万份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6、2022年6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7、2022年6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2022年
6月20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222
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注销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604万份调整为2382万份,激励对象人数由242人调整为223人。
8、2022年8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9、2022年8月20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2年8月19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69名激励对象共计354.9万份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10、2022年9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1、2022年9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2022年
9月20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31
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注销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382万份调整为2351万份,激励对象人数由223人调整为220人。
12、2022年9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3名激励对象合计370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9月28日。
13、2022年11月9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2年11月8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
上述1名激励对象合计2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14、2023年3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5、2023年4月7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2023年
4月6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65.37万
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注销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351万份调整为2320万份,激励对象人数由220人调整为217人;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54.9万份调整为320.53万份,激励对象人数由69人调整为65人。
16、2023年5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7、2023年5月23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2023年
5月22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894.545
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注销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320万份调整为1591.8万份,激励对象人数由217人调整为213人;预留授予的
股票期权数量由320.53万份调整为154.185万份,激励对象人数由65人调整为62人。
18、2023年9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9、2023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909.6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注销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591.8万份调整为682.2万份。
20、2023年12月16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3年12月15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
43名激励对象合计325.5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21、2024年4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业绩不达标,合计注销836.385万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完成后,此次激励计划已授予未行权的剩余股票期权全部注销完毕。
22、2024年4月19日,公司披露《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836.385万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23、2024年6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的说明
1、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公司每个会计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指标作为解锁的必要条件。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
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业绩考核指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以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基数,2023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1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是以激励成本摊销前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经审计,2023年度公司激励成本摊销前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35422.01万元,较2020年度上升45.56%,故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应对36名
激励对象持有的合计229.5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注销完成后,此次激励计划已授予未解锁的剩余限制性股票全部回购注销完毕。
2、回购注销的价格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调整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86元/股调整为2.7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调整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3、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回购。
4、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4年8月13日止减少注册资本及
实收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4]341号验资报告,审验结果为:截至
2024年8月13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62207220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1162207220.00元。三、本次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本次增减变动本次变动后股份性质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
24832758421.32%-229500024603258421.17%
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1617463678.68%91617463678.83%
三、总股本1164502220100.00%-22950001162207220100.00%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