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
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成员,通过对公司计提2024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相关材料的审查,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认为: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
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审计与合规管理委员会委员:唐睿明、马金城、于传治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