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1证券简称:正威新材公告编号:2024-57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8月12日及2024年8月22日以书面形式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东海社区红荔西路8133号农科商务办公楼12楼会
议室以现场召开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姜永健先生主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4年8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58)
全文刊登于2024年8月31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最新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9)全文刊登于2024年8月31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江苏正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