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ST 证通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4-083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具体情况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ST 证通;证券代码:002197)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4年9月26日、2024年9月27日、2024年9月30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7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更正、补充之情况。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
重大变化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1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2023年度,公司被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
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2024年9月4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17号),根据本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八项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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