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0证券简称:成飞集成公告编号:2025-015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公司2024年度未分配利润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3879028.00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543847610.20元,减本年派发的2023年度分配利润4304752.12元,截至2024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为435663830.08元。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由于公司在2024年度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均为负,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04304752.1217936467.15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75089589.8513528329.9858420631.70
净利润(元)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711467027.13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435663830.08计未分配利润(元)上市是否满三个是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2241219.27
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净利润(元)-1046876.06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22241219.27额(元)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9.8.1条第(九)否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基于上述指标,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2024年,母公司报表中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103879028.00元,合并报表
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75089589.85元。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2023—2025年)》,“公司发放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如下: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因公司在2024年度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不符合2024年度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故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部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禁止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