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浦军召集并主持。本次通讯表决应参加的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通讯表决的独立董事3人。
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对拟提交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十四次会议审议的部分事项进行了会前审核并发表审查意见,具体如下:
1.《关于对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进行风险持续评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出具的《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3年度)》充分反映了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流程和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均受到监管机构的严格监管。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需要,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十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吴金梅、卢长才、郭芳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2.《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关联交易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
1规定,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需要,未
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十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吴金梅、卢长才、郭芳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与预计总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是因为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经营情况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公司2023年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交易根据市场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2(此页无正文,仅为《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浦军李建伟吕守升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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