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6月19日,粤传媒公告称,公司于6月18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经查,粤传媒存在以下问题: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发布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更正前,2022年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计”“所有者权益合计”多计21712.01万元、合并利润表的“净利润”多计585.42万元;2023年半年 度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计”“所有者权益合计”多计21,333.48万元、合并利润表的“净利润”多计374.03万元。
粤传媒前期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年度报告》中涉及的相关财务信息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同时,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导致你公司2024年1月31日披露的业绩预告与2023年年度报告差异较大,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对其出具监管警示函,要求粤传媒及时整改,并在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值得一提的是,2019年2月28日粤传媒也曾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该告知书显示,在2011年至2015年期间,被收购方香榭丽通过制作虚假合同虚增净利润共计5.61亿元,而香榭丽的财务造假行为直接导致粤传媒2013年和2014年披露的《收购报告书》《630审计报告》《2013审计报告》《评估报告》《财务顾问报告》等文件以及粤传媒2014年年报、粤传媒2015年半年报存在虚假陈述。
数据显示,2024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约1.11亿元,同比增长8.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约1338.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