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0证券简称:纳思达公告编号:2024-086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共涉及激励对象473人,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共计2176663股,
占注销前总股本比例的0.15%。回购总金额为53753001.80元,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
2、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前述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和注销登记手续。
3、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目前的1422832553股调整为
1420655890股。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M10148 号),公司未满足该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以及公司股权激励对象26人已离职,公司拟对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176663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该事项已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前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登记手续。现将相关事项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简述2022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已进行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肖永平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10日,公司在内网上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3月1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2年3月12日,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2年3月1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核查〈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2022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2年5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2年5月10日,授予登记完成数量:510.9578万股,授予价格:24.82元/股,授予登记人数:444人。
2022年7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由24.82元/股调整为
24.72元/股,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发
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事项。
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2月26日,公司在内网上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2月2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2023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的3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3.08万股,授予日为2023年2月27日,授予价格为26.44元/股。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进行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3年5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2年5月17日,授予登记完成数量:23.08万股,授予价格:26.44元/股,授予登记人数:35人。
2023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回购价格由24.72元/股调整为24.60元/股,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回购价格由26.44元/股调整为26.32元/股。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事项。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2023年11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已完成对6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15780股的回
购注销处理,占注销前总股本比例的0.0011%。其中,有2名激励对象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990股的回购价格为24.82元/股,有4名激励对象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790股的回购价格为24.72元/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1416277738股调整为1416261958股。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进行回避表决,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回购股份的原因及数量
(1)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辞
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或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且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公司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股权激励对象中26名已离职,对上述26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66846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2)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规定,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公司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
核目标为“2023 年公司净利润较 2021年增长率(A)≥116.00%”。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度业绩指标完成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M10148 号),公司 2023年净利润为-619772.35万元,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为-632.80%,公司未满足该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涉及447名激励对象对应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共
2109817股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3)综上,鉴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期因公司未满足该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以及部
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对上述合计473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176663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分别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总数的40.56%和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5%。
2、回购股份的价格及定价依据公司于2022年7月7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189200股后的14138577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7月
12日。
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由24.82元/股调整为
24.72元/股,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发
表了审核意见,同意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事项。
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16277738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207900股后的14090698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1日。
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回购价格的公告》,同意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回购价格由24.72元/股调整为24.60元/股,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回购价格由26.44元/股调整为26.32元/股。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发表了审核意见,同意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调整事项。
3、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总金额为53753001.80元,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已办理程序及股本变动情况2024年8月14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24)第325001号)。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数量为2176663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不考虑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行权的影响,公司股份总数将由目前的1422832553股调整为
142065589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如下:
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增减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076096147.56%-21766631054329517.42%
股权激励限售股32870790.23%-217666311104160.0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31522293992.44%0131522293992.58%
三、股份总数1422832553100.00%-21766631420665890100.00%
注:因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且目前正处于行权期。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已有部分激励对象已经行权,导致整体股份数量有变动,最终结果以行权期结束后中登公司数据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依然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