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8证券简称:延华智能公告编号:2024-058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方延华节能技术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为满足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华智能”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方延华节能技术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延华”)的日常经营需要,确保其资金流畅通,东方延华此前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江科技支行(以下简称“贷款方”)申请了两笔500万元的贷款,该贷款均已到期并还清。现东方延华向贷款方申请一笔800万元的贷款,公司对此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2024年6月6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对东方延华提供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的担保。实际办理中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 4月 30日、2024年 6月 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公告。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上海东方延华节能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8年11月06日
3、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 189号 C122室
4、法定代表人:王翔宇
5、注册资本:3000万元
6、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供电业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电子、机械设
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93.6%的股份、自然人余裕持有其3.6%
的股份、上海睿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2.8%的股份。
8、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度数据经审计,2024年前三季度数据未审计):
单位:万元
2023/12/312024/9/30
资产总额20568.9321176.83
负债总额9159.439366.2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119.754018.38
流动负债总额9147.189366.26
所有者权益11409.5011810.57
2023年度2024年1-9月
营业收入8131.496334.42
利润总额500.57413.22
净利润526.13401.07
9、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东方延华不存在失信
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公司签署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贷款本金金额:人民币800万元整。
2、借款期限:三年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应收账款质押担保。
4、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
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
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等。
5、担保期间: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公司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对东方延华
提供不超过8000.00万元的担保;本次担保前,公司对东方延华提供担保的金额为4098.00万元,对东方延华的担保余额(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下同)为3902.00万元,此次对东方延华800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后,公司对东方延华的担保金额为
4898.00万元,公司对东方延华的可用担保额度为3102.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9198.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4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8818.37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9.59%。以上数据包含本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东方延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其他1、除上市公司提供的担保外,东方延华的其他参股股东余裕(持股3.6%)、上海睿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8%)将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反担保,并与上市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本次担保公平、对等。
2、本次被担保人东方延华将提供全额反担保,并与上市公司签订反担保协议。
3、东方延华经营情况稳定,资产质量优良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东方延华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备一定的控制能力,公司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1、延华智能签署的保证合同和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2、东方延华及其参股股东签署的反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