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024年8月3日上午10时,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31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名,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参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该事项属于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与关联企业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涉及的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
第二次会议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余新平仇向洋张军
2024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