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6证券简称:荣盛发展公告编号:临2024-082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名称:荣盛发展,证券代码:002146)于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7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经公司自我核查并书面函询公司控股股东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控股”)及实
际控制人耿建明先生,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
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2024年10月31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88.4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14.2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69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
1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76)。
4、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在审核进行中。
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1月6日召开的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于2023年2月23日召开的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1304449155 股(含)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87400.02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拟主要用于与“保交楼、保民生”相关的房地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2023年1月7日、2023年2月24日、2023年3月
14日、2023年8月12日、2023年9月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132号、临2023-002号、临2023-014号、临2023-021号、临
2023-096号、临2023-105号)。
5、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荣盛控股持有的荣盛盟固利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68.39%股份(对应已实缴注册资本331668220.00元)、北京融惟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标的公司3.17%股份(对应已实缴注册资本
215355780.00元)、河北中鸿凯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标的公
司1.88%股份(对应已实缴注册资本9139220.00元)、天津瑞帆
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标的公司0.50%股份(对应已实缴注册资本2423732.17元)、高清持有的标的公司1.43%股份(对应已实缴注册资本6930000.00元)、周伟持有的标的公
司1.02%股份(对应已实缴注册资本4950000.00元)、天津科启
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标的公司0.06%股份(对应已实缴注册资本269908.87元),同时拟向不超过三十五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于2023年6月
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预案披露的风险因素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本次资产重组交易对手撤销、中止本次交易方案或对本次交易方案做出实
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交易相关工作正在进行。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本次交易相关各项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后续程序。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8日、
8月10日、9月8日、10月9日、11月8日、12月9日及2024年1月9日、2月8日、3月9日、4月8日、5月8日、6月8日、7月
8日、8月8日、9月5日、10月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72号、临2023-093号、临2023-106号、临2023-120号、临2023-131
3号、临2023-140号、临2024-001号、临2024-007号、临2024-009
号、临2024-012号、临2024-030号、临2024-037号、临2024-041号、临2024-050号、临2024-058号、临2024-066号)。
6、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
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说明与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荣盛控股以及耿建明先生出具的函复;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七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