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6证券简称:荣盛发展公告编号:临2025-004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1月13日下午在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十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96名,代表股份16426768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7786%,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
份15822916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38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91名,代表股份603851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88%。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792名,代表股份604051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9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董事长耿建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副董事长邹家立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75517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92%;反对122898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82%;弃权283521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52800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606%;反对122898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458%;弃权28352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3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93061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60%;反对124685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90%;弃权9021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70344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649%;反对124685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416%;弃权9021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35%。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新增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3087814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17%;反对1105089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27%;弃权7478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606468股,占出席会议
2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4674%;反对11050897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946%;弃权7478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8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邢台开源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2769126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77%;反对142669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85%;弃权7186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54195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1915%;反对142669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188%;弃权71863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9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高媛、黄婧雅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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