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6证券简称:荣盛发展公告编号:临2024-079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10月30日下午在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十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68名,代表股份16759233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5432%,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代表股
份15972916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34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62名,代表股份786316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84%。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462名,代表股份347049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8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董事长耿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
议案:
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耿建明先生、邹家立先生、吴秋
云先生、伍小峰先生、陈亮先生、刘晓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耿建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6622816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6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10632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6922%。
表决结果:通过。
耿建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02选举邹家立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66104651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2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8281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334%。
表决结果:通过。
邹家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03选举吴秋云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65931991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9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1015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583%。
2表决结果:通过。
吴秋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04选举伍小峰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66100554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9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7871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153%。
表决结果:通过。
伍小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05选举陈亮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66099617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9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97777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9883%。
表决结果:通过。
陈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06选举刘晓文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65939754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3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1791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820%。
表决结果:通过。
刘晓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3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程玉民先生、王力先生、金文辉
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程玉民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65907335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4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8549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478%。
表决结果:通过。
程玉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2.02选举王力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6591319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8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9135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165%。
表决结果:通过。
王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2.03选举金文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65843125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6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2128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977%。
表决结果:通过。
金文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
4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3.0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王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选举颜玉珍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的监事,与公司临时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任勇先生共同组成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具体表决如下:
3.01选举王强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66017853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0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9601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324%。
表决结果:通过。
王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3.02选举颜玉珍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的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6612205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2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0021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6348%。
表决结果:通过。
颜玉珍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的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婧雅、王君逸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
5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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