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
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作为2021 年7 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补充与深化,《实施方案》主要从技术攻关、试点示范、支持新型电力系统、完善体制机制和运行保障五方面明确储能发展规划。
从总量看,新方案未提及25 年30GW 发展目标,而相较于风光对补贴的依赖,储能发展主要得益于灵活的市场机制,避免一刀切模式更益于行业健康发展。从经济性看,强化到2025 年降本30%,叠加价格机制完善与峰谷价差拉大,从需求侧经济性驱动储能内生需求。
强化技术攻关支持储能多元化发展,推进多场景不同需求端应用。《实施方案》支持多元化储能技术发展,明晰热失控阻隔、高效安全、电池循环检测等安全技术研究方向,对安全性提出更高要求;首次提出需求侧响应、虚拟电厂等储能调控技术方案。针对不同技术路线和时间维度的技术方案,首次提出从秒级和分钟级高频储能需求到针对新能源消纳和系统调峰的大容量、中长时间尺度储能示范再到周、季频率时间尺度的储能技术,因地制宜制定差异化政策支持多元储能发展。
强调储能对新型电力系统支撑作用,完善体制机制助力市场化运营。
《实施方案》沿用电源侧、电网侧、用户侧场景,其中发电侧除提及大基地外还包括降低输电通道容量建设、促进海风消纳等;电网侧通过参与辅助服务提升电力系统响应和调节能力;用户侧多场景应用等,此外还包括共享储能、云储能、储能聚合商等商业模式推广,属于对2021 年7 月《指导意见》的完善。机制方面,2021 年12 月新版”两个细则”已明确储能的市场主体地位,此次机制创新主要在于明确新型储能的成本疏导机制,如发电侧加大“新能源+储能”项目的支持力度;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容量电价机制、将电网替代性储能设施成本收益纳入输配电价回收等;用户侧在扩大峰谷价差的基础上拓展收益渠道,发挥储能需求侧响应、减少配电网基础投资等作用。我们认为,健全的市场与灵活的机制相较于补贴更益于储能行业发展,《实施方案》传达清晰发展规划,即由制度性决定经济性决定发展前景,在电力市场化改革加速推进的当下,储能也将迎来最大的发展机遇期。
投资建议。建议关注运营类企业宝光股份、文山电力、国网信通;电池企业宁德时代、比亚迪、国轩高科,磷酸铁锂材料企业富临精工、德方纳米;关注面向源网侧储能永福股份、上能电气、星云股份,面向工商业储能的禾望电气、盛弘股份、苏文电能,以及面向户用储能阳光电源、固德威、锦浪科技、德业股份、科士达。
风险提示。储能需求不及预期;储能行业标准出台进度不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