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3证券简称:广宇集团公告编号:(2024)048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通知于2024年12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预计2025年度新增担保总额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新增担保总额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的12个月内,公司拟新增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8亿元(含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下同);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亿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70%)的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5亿元。
2.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该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
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
3.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的12个月内的任一时点新增担保
的余额不得超过前述担保额度。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预计新增担保的公告》(2
024-050号)。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关于为客户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保证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客户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保证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各子分公司)在2025年度继续为公司(含各子分公司)客户购房按
揭贷款提供阶段性保证,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24-051号)。
四、关于制定《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制度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全文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
五、《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意公司于2025年1月6日(周一)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52号)。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