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5证券简称:湘潭电化公告编号:2024-047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9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11:00在湘潭市岳塘经开区幸福五路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C305 会议室召开。应参加监事 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8)。
二、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控股股东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同意提名卢武女士和何花女士为公
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1、选举卢武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选举何花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股东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本次提名的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成员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1、卢武女士简历
卢武女士,1973年出生,专科学历,高级财务管理师。1991年至今在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2010年至2015年任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现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上述任职单位中,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卢武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何花女士简历
何花女士,1985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助理政工师。2009年进入公司工作,2015年起进入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工作部干事、主管、副部长、部长。现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组织人事部副部长。
上述任职单位中,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何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