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ST天邦 公告编号:2024-113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8月9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作出
(2024)浙02民诉前调595号《决定书》,决定对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邦食品”或“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2024年8月27日指定预重整管理人。
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预重整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将重整投资人招募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投资人招募进展
根据《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满足条件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于
2024年10月20日18:00(预重整管理人可以根据招募情况决定延长报名期限)
前提交报名材料。公司接预重整管理人通知,截至2024年10月20日共收到7家意向重整投资人主体提交的正式报名材料,其中5家为产业投资人,2家为财务投资人。
后续,根据意向投资人提出的重整投资方案,预重整管理人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方式,以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遴选确定合适的重整投资人。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投资人遴选和谈判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法院决定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并指定
预重整管理人,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重整是否成功也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股票交易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如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公司股票将在重整申请受理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
3.公司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股票上市规
则》第9.4.18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相关公司信息均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
相关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