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ST 天邦 公告编号:2024-097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
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于2024年8月29日上午9:00以通讯及现场方式在上海行政总部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炳良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24年8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4-098;《2024年半年度报告》于2024年8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于2024年8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2024-099。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