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3证券简称:梦网科技公告编号:2024-062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6月27日下午14: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四道30号龙泰利科技大厦2层深
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余文胜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4年6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7人,代表股份1657343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064%。
(1)现场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
1572084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412%。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4人,代表股份
8525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52%。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代表共15人,代表股份14375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61%。
(1)现场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
585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9%。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代表共14人,代表股份
8525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5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3670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46%;
反对206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54%;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31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419%;反对206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5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股东余文胜及其一
致行动人回避投票。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986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519%;
反对4298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803%;弃权
19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26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875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7789%;反对42983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29.8994%;弃权19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1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李威律师、林铠燊律师进
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