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2证券简称:汇洲智能公告编号:2024-037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
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4年11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1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1日
8、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1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2024年11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9、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街道知春路甲18号院(北京现代荣华汽车北侧红色大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继续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议案√
2.00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累计投票提案
3.00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2)人
3.0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孙斌√
3.0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苏丽√
24.00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4.01独立董事候选人夏朝恒√
4.02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天保√
4.03独立董事候选人胡传雨√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4、议案3和议案4均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
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若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持股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
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东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括上述资料及
联系方式,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在登记时间内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3日(上午9:30—下午17:00),异地股东采
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需在2024年11月13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街道知春路甲18号院(北京现代荣华汽车北侧红色大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武宁、张丽
(2)联系电话:010-85660012
(3)电子邮箱:dsh@hzitg.com
(4)传真:010-85660012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3.会议期限:半天。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
一、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授权委托书;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22”,投票简称为“汇洲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股东大会召开当天)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5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6附件二: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会议决议及本次会议有关的法律文件。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同意反对弃权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
100√
有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关于继续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
1.00√
易议案关于拟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
2.00√
构的议案累计投票提案选举票数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应选人数3.00(票数合计不能超过立董事的议案(2)股东持股数的2倍)
3.0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孙斌√
3.0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苏丽√
选举票数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应选人数4.00(票数合计不能超过董事的议案(3)股东持股数的3倍)
4.01独立董事候选人夏朝恒√
4.02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天保√
4.03独立董事候选人胡传雨√
注:*表决上述议案时,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选项下对应栏中打“√”表示选择;对于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委托人为法人股东时需加盖公章,委托人为自然人时由委托人签字;*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7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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