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7证券简称:东港股份公告编号:2024-043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于2024年9月20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
票表决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济南市山大北路23号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东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史建中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24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1667093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0.5515%%,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615032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5974%;
通过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2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52061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9541%。8、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提案的审议表决结
果如下:
1、以1663977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31%)赞
成、8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6%)反对、230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83%)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48945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147%)赞成、8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5559%)反对、23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94%)弃权。
2、以1663286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16%)赞
成、11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1%)反对、267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2%)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48254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875%)赞成、11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1820%)反对、267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305%)弃权。
3、以1664299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24%)赞
成、5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6%)反对、220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0%%)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制定<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49267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332%)赞成、5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90%)反对、22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277%)弃权。
4、以1661796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23%)赞
成、306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1%)反对、222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6%)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46764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254%)赞成、306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5.8950%)反对、22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796%)弃权。
5、以1660672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48%)赞
成、487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6%)反对、154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6%)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史建中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45640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665%)赞成、48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3697%)反对、15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38%)弃权。
6、以1659828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42%)赞
成、558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47%)反对、168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1%)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楚伦巴特尔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44796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453%)赞成、55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7181%)反对、16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366%)弃权。
7、以1662934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05%)赞成、250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4%)反对、165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0%)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张萌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47902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113%)赞成、250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8174%)反对、16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13%)弃权。
8、以1661246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93%)赞
成、441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50%)反对、142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7%)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李安龙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46214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690%)赞成、44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4862%)反对、14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48%)弃权。
9、以1659830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43%)赞
成、583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00%)反对、142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7%%)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郭肖娜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44798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491%)赞成、58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1.2060%)反对、14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48%)弃权。
10、采用累计投票制,逐项审议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01选举张松旺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63187821股同意,表决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1684571股同意;
10.02选举冯威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63187638股同意,表决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1684388股同意。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东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