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7证券简称:东港股份公告编号:2024-039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该预案尚
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2024年1-6月份,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79.66万元,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148.57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796.22万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361.97万元。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为基数,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361.9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因公司实施了股票回购方案,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建议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以董事会审议时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计算。公司总股本545666421股当前回购股份21945466股,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
523720955股),分红总额26186047.75元。
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利润分配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提出,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未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来12个月内也没有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三、其他说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东港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