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0证券简称:三钢闽光公告编号:2024-051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1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公司大数据中心六楼第六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2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0《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3.00《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二)上述提案已经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4年10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披露的《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三)上述提案1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方为通过。提案2、3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方为通过;审议提案2时,作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
3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
方法如下:
(一)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1日-11月13日上午
9:00-11:00,下午14:30-17:00。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三钢闽光大数据中心18楼证券事务部。
(三)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
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
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4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则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信函或传真须在2024年11月13日17:00时之前以专人递送、
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事务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5.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之附件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5(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工业中路群工三路三钢闽光大数据中心18楼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365000
联系人:胡红林、罗丽红
联系电话:(0598)8205188
联系传真:(0598)8205013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6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10”,
投票简称为“三钢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
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上
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下午15:00。
7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
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8附件二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
兹委托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
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
决意见如下:
同反弃备注提案编意对权提案名称码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100√
案非累积投票提案1.00《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
2.00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3.00《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画“√”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
9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
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
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
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的每一页上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须在每一页加盖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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