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6证券简称:莱宝高科公告编号:2024-018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8月23日,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所”)
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支付其2024年度审计报酬合计120万元(不含税金额,其中:财务审计报酬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2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王国海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38人上年末执业人员注册会计师2272人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36人
业务收入总额34.83亿元2023年(经审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客户家数675家
审计收费总额6.63亿元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
2023年上市公司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含 A、B 股)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审计情况涉及主要行业
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
1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3
2.投资者保护能力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质量复核人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员姓名燕玉嵩翟文杰余芳芳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2018年2013年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2015年2013年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2019年2013年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2年2022年2024年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注1注2注3况
注1:
2024年,签署国信证券、崇达技术、莱宝高科2023年度审计报告,复核西南证券、威
星智能、正元智慧、天地数码、美力科技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3年,签署国信证券、崇达技术、莱宝高科2022年度审计报告,复核西南证券、威
星智能、正元智慧、天地数码、美力科技2022年度审计报告;
2022年,签署国信证券2021年度审计报告,复核西南证券、威星智能、正元智慧、天
地数码、美力科技2021年度审计报告;
2注2:
2024年,签署莱宝高科、恒丰纸业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3年,签署莱宝高科、恒丰纸业2022年度审计报告;
2022年,签署宏润建设2021年度审计报告;
注3:
2024年,签署海象新材、福元医药、兆晟科技2023年度审计报告,复核联域光电等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3年,签署海象新材、福元医药2022年度审计报告,
2022年,签署恒铭达、海象新材2021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参考公司以往年度向天健会计所支付的审计报酬水平及市场行情,经公司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考虑新增合并会计报表范围——浙江莱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带来较大的资产规模增长等因素,公司拟支付其2024年度审计报酬合计为120万元(不含税金额,其中:财务审计报酬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20万元),与2023年度审计报酬相比增加10万元、增长9.09%。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及相关背
景资料等进行了审查,发布如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
3所”)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情况良好,具备较为
丰富的证券业务审计执业经验;在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的业务能力,认为天健会计所具备继续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开展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能力;为保持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结合考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有关监管
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建议公司续聘天健会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2.3.4条款等证券监管有关要求,建议聘请天健会计所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参考公司以往年度支付该所的报酬及市场行情,考虑到新增合并会计报表范围——浙江莱宝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带来较大的资产规模增长等因素,经与天健会计所初步协商,建议公司支付其2024年度审计报酬合计为120万元(不含税金额,其中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酬100万元、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酬20万元)。
同意将此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意见和表决情况
2024年8月2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
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支付其2024年度审计报酬合计120万元(不含税金额,其中:财务审计报酬1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2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4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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