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6证券简称:莱宝高科公告编号:2024-016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年8月23日上午在位于重庆市北碚区云福路299号的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C区办公
楼一楼112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于2024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其中,监事秦湘灵因工作原因,以视频会议方式参会并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荣苹先生主持,以举手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完整反映了公司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等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