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浔兴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06-27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002098证券简称:浔兴股份公告编号:2024-036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

司现有总股本35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9380000.00元(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分配总额固定。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5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10股派0.9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1【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7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年7月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734福建浔兴集团有限公司

308*****050诚兴发展国际有限公司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6月25日至登记日:2024年7月

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晋江市深沪乌漏沟东工业区

咨询联系人:谢静波、林奕腾

咨询电话:0595-68866106、68277232

传真号码:0595-85408690

七、备查文件

2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权益分派时间安排文件;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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