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8证券简称:浔兴股份公告编号:2024-031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晋江市深沪镇乌漏沟东工业区福建浔兴拉链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国根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股份
21612605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0.3704%。
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6人,代表股份1145277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199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15637338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3.679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5975267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6.6907%。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1145277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19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11452670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3.1991%。
(三)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指派杨文杰律师、黄环宇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124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507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5%;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2、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124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507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5%;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124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507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5%;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4、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3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124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507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5%;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124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507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5%;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124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507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5%;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4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124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507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5%;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124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507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5%;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124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507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5%;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10、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124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507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5%;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11、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124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507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5%;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612、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124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507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5%;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1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61240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45077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5%;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文杰、黄环宇
3、结论性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71、《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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