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唐祺松
作为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要求,秉持独立审慎原则深化履职实践。以“战略赋能、监督深化、专业增效”为导向,聚焦重大事项的穿透式审查、关联交易的动态监控、创新业务的专项评估三大履职关键环节,通过定期研读监管指引、参加专业培训等方式,持续深化对资本市场深化改革方向和监管政策的理解与执行,确保履职实践与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要求同频共振。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任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唐祺松,1993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律师,长沙市天心区第六届人大代表。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同时任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律师。
2016年至2022年先后在长沙先导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先导产业投资有限
公司、长沙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迈旭律师事务所任职。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或其所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不是公司前10名股东,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本人未为公司或其所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未以任何形式从公司、主要股东或利益相关方获取未公开的额外利益或其他利益输送。经审慎核查确认,本人履职期间始终严格遵循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独立董事职务客观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一)参加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共参加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大会1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7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次。
参加董事长沟通会1次、总经理汇报会1次、外部董事务虚会1次,听取关于民爆行业发展情况的汇报,系统研读市值管理监管指引核心要求,参与研讨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当前民爆行业集中度已处于较高水平,横向并购空间逐步收窄。面对市场周期性波动及矿产资源需求变化,从产业链纵深布局与技术创新维度构建新发展模式,具体路径如下:
1.纵向并购强化全产业链协同
上游资源整合:通过并购硝酸铵等核心原材料生产企业,实现关键原料自给自足;
下游服务延伸:深化“生产+爆破服务”一体化模式,拓展矿山开采、工程爆破等高附加值业务;
区域市场渗透:依托中西部地区资源开发需求,构建区域性供应链体系。
2.科技创新驱动效能提升与绿色转型智能化生产体系构建:落实工信部《加快推进民用爆炸物品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要求,推广无人化生产线、数字孪生技术及机器人应用;
绿色低碳技术突破:借鉴澳大利亚绿色钻爆经验,研发低污染爆破药剂与地采协同技术。重点推进无起爆药雷管、现场混装炸药等环保工艺;
深部开采技术攻关:针对3000米以上深井开采场景,开发岩爆防控、高温环境治理等关键技术。
建议公司把握政策导向,优先通过纵向并购优化产业链资源配置,同步加大智能装备、绿色工艺研发投入,建立“原料自控—生产提质—服务增值”三维联动机制,形成跨周期发展韧性。
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对原由独立董事出具专门意见的关联交易等事项,通过多维度审议论证、穿透式合规审查等程序,确保了决策的合法合规。
依托“预研-联审-精修”立体化议案把关机制,通过跨部门协同 OA 办公系统
2实现信息实时共享,推动形成了多项具有针对性的优化建议,以专业的视角和意见为
企业重大决策注入了创新的活力和动能。在专业委员会审议中创新采用“合规+价值”双维度评估模型,对新兴产业的战略布局、数字化转型的深入实施等核心议题,提出了具有前瞻性的建议。
独立董事姓名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唐祺松1672
(二)现场考察情况。
2024年,本人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监管要求,以“战略前瞻、合规护航、价值创造”为核心理念,系统性地开展实地调研工作。着眼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和数字化转型的前沿领域,通过多个重点项目的深度把脉,推动企业产业结构向更高层次优化升级,有效提升董事会决策与业务实践的战略协同性,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合规动能与创新势能。
1.深化区域市场统筹与产业链价值重构
2024年3月,赴公司湖南区域子公司开展调研,提出如下建议:
(1)市场运营体系优化。统筹永州、广西区域销售网络资源,推进“民爆产品+工程服务”捆绑销售模式,提升客户黏性及市场占有率。
(2)人力资源改革深化。全面推行“五定”改革方案,建立“培训—转岗—考核—退出”全周期管理体系,确保富余人员转岗培训覆盖率100%。
(3)产业生态链延伸布局。构建“民爆集成服务+军民融合+特种火工品”三大
业务矩阵,重点突破发射药、一体钉等新产品研发。
2.强化创新驱动与合规治理体系建设
2024年4月,赴公司本部及科研机构开展调研,提出如下建议:
(1)国家级科研平台攻坚。锚定“五链融合”目标,联合行业头部企业共建国
家级绿色民爆技术实验室,重点攻关智能化装备与低碳工艺。
(2)合规风控体系迭代升级。建立重大事项合规审查清单,实施“合规前置—风险预警—审计闭环”三位一体管控模式,强化审计监督结果运用,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台账。
33.聚焦战略转型与高质量发展协同攻坚
2024年12月,赴公司所属四川爆破公司开展调研,提出如下建议:
(1)战略引领与产业升级路径。明确“矿山施工总承包+智能化地采”双核定位,依托上市平台实施“并购+引智”策略。推进存量市场二次开发,实现穿孔项目自营率100%;把握四川省“智慧矿山”政策机遇,重点突破峨眉山建材矿、攀西铁矿地采业务。
(2)精益化管理赋能价值创造。建立“履约—合同—成本”三维项目管理模型,实施集约化采购计划。刚性执行 QHSE管理体系,落实民爆器材全流程质量追溯机制,确保重大安全事故“零发生”。
(3)科技与绿色转型突破。推动产线智能化改造,实现生产系统“少人化”覆
盖率80%;推进矿山钻孔智能化技术应用,形成新质生产力示范项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独立审查职责,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其他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慎评估。聚焦于交易的必要性、业务的实质性和定价的合理性等核心维度,完成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专项审核工作。
报告期内,基于公司与关联方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及主营业务协同发展需求,双方遵循市场化原则开展合作交易。依托关联方在民爆产业链资源整合能力、区域市场准入资质等核心优势,通过技术共享、产能协同等机制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严格执行有关监管规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董事/股东严格执行回避表决机制。交易双方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准,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
4可〔2023〕32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117147856 股,发行价格为 11.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8999994.0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19日到达主承销商指定收款银行账户,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4411号)审验。
2023年4月20日,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5510527.22元,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03489466.86元,实收募集资金人民币1302914994.17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8999994.08元,扣除承销费用36084999.91元(含税,其中不含税承销费用34042452.75元),余额1302914994.1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当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
24827号)。截至2024年11月18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支出完毕,募集资金专
户余额为0元,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规范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决定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注销。
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专户注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要求,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开展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聘任程序合法合规,所具备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与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相匹配,展现了公司人才选拔的严谨性和前瞻性。
薪酬方面,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安排,严格遵循了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的薪酬方案,并结合绩效考核结果进行精准发放。公司的薪酬结构及水平,与公司的经营规模、业绩成效以及行业标准相匹配,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5(五)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良好的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在2023年度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六)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被占用的情形。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结合民爆行业的特点,统筹安全生产投入与产业升级需求,对照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确定的产能优化及转型发展目标,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能力、现金流状况、对外投资资金需求及银行信贷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行业发展现状相吻合,与公司业绩相匹配,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利润分配的指导意见。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重大资产完成后,南岭化工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神斧投资,湘科资产(原新天地集团)、湘科集团作为原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间接控股股东作出的有关承
诺事项(如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等承诺)于2023年2月3日履行完毕。有关承诺事项由新的控股股东葛洲坝集团股份和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能建、中国能建集团作出,并严格履行中。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超过承诺履行期限但未履行承诺的情况;本人未发现或获悉相关承诺人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6(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构建“业务初审-合规复审-信披终审”三级穿透审核机制,按季度开展信息披露有效性评估,将投资者调研高频问题纳入披露优化清单,通过优化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价值传导效能,持续提升投资价值展示能力和透明度。公司荣获深市主板上市公司 2023—2024 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 A级单位。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监管要求,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并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内部控制审计,未发现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
(十一)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深入贯彻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推进会部署要求,大力践行集团公司《若干意见》、“1466”和“四新”能建战略,精准把握内外部发展机遇,系统应对环境变化挑战,因势而谋、创新而为、稳健而行,切实推动董事会科学、理性、高效运行,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公司董事会依法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等4个专门委员会,通过专业化分工,实现战略引领、风险防控与股东价值平衡。各个委员会组织架构健全,职能界定明确,职责边界划分清晰,确保了履职程序的规范化。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各尽其责,按照已制定的相关工作细则开展工作,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严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恪守忠实与勤勉的职责,在战略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三位一体的职责框架下,重点强化三方面工作:一是深度参与公司战略规划审议,提升重大决策的科学性与合规性;二是持续优化监督制衡机制
7建设,通过审计委员会等治理平台强化风险防控;三是充分发挥专业领域优势,为公
司战略转型与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履职过程中,始终恪守独立董事的客观中立立场,严格履行特别职权,着力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关注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的有效落实。
2025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不断提升履职效能。以“战略决策精准化、合规治理体系化、股东价值长效化”为履职导向,重点围绕智慧矿山产业布局与新质生产力培育,强化战略执行监督机制,完善风险防控体系,推动 ESG治理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持续提升公司治理现代化水平与可持续发展动能,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唐祺松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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