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8证券简称:鲁阳节能公告编号:2024-048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侃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9)于2024年10月31日刊登
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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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的
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于
2024年10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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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于2024年10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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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公司和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3)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10月29日,并同意以6.36元/股的价格向49名激励对象授予131万股限制性股票。
《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于2024年10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