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85股票简称:万丰奥威公告编号:2024-042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9月21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交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亚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4年10月14日下午14:30在浙江新昌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项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
04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