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5证券简称:沙钢股份公告编号:临2024-044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2024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59472877.22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104037961.86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34626567.84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582927249.77元,累计提取盈余公积金
245058823.67元,累计未分配利润1076044082.27元。
为积极响应证监会推动资本市场发展、健全现金分红制度的重要安排,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更好地回报投资者,结合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和战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拟以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
21938254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共
派发现金红利54845636.13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1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2024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4年8月17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黄雄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3人,最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如下:
公司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2024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
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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