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4证券简称:国轩高科公告编号:2025-004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对外担保进展情况介绍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于近日签署相关对外担保合同,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融资授信等提供对外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序担保被担保方担保额度授信单位担保期间合同签订号方式中国银行股份连带20000.00主债权的清偿期届《保证合同》(合同编号:1有限公司合肥责任合 肥 国 轩 万元 满之日起三年 2025 年司保字 25G010 号)蜀山支行保证高科动力保证函签署之日起能源有限连带
3000.00恒生银行有限至主债务合同项下
2 公司 责任 《保证函(Guarantee)》
万美元公司被担保债务清偿之保证日自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全南京国轩交通银行股份连带10000.00部主合同项下最后《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电池有限有限公司江苏责任万元 到期的债务履行期 C250212GR3206471)公司省分行保证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唐山国轩北京银行股份连带主债务合同项下被10000.00《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
4电池有限有限公司保定责任担保债务的履行期万元编号:1004298_001)公司分行保证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中国邮政储蓄桐城国轩连带主债务合同项下债《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合
6000.00银行股份有限
5 新 能 源 有 责任 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同编号:PSBC34-
万元公司安庆市分限公司 保证 起三年 YYT2025010802-01)行
(二)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额度使用情况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8日、2024年5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2024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990.00亿元(或等值外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0日和2024年 4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 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4-019)和《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均在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
成立日期:2006年5月9日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启岁
注册地址:合肥市新站区岱河路599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及材料、太阳能与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产品、设备
与系统、节能型光电与电子产品、设备和系统、锂电应急电源、电动工具、交通
工具及锂电充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城市及道路照
明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储能产品、储能装置材料及器件研发、生产及销售;股权投资;梯次动力蓄电池回收技术及设备的开发与转让;梯次动力蓄电池及电池厂
废料无害化回收、收集、贮存、运输、处置与综合利用;电池、镍、钴、铜及相
关制品、配件、五金销售(不含危化品及易燃易爆品);梯次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产品的研发、生产、租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合肥国轩100%股权。
合肥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截至2024年9月30日
总资产5855898.826470744.73
总负债4260475.834835204.50
净资产1595422.981635540.24
项目2023年度2024年1-9月营业收入2767198.361852988.19
净利润19310.204421.55合肥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国轩”)
成立时间:2015年04月01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宋金保
注册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时代大道59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电源和储能系统的研
发、应用及销售;锂电应急电源、电动工具及锂电充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租赁;新能源技术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间接持有南京国轩100%股权。
南京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708866.15687851.78
总负债410025.26387043.82
净资产298840.89300807.96
项目2023年度2024年1-9月营业收入200046.55130154.50
净利润5898.791967.07南京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唐山国轩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国轩”)
成立时间:2016年8月12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葛道斌
注册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前新庄村南侧1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
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电
气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
市政设施管理;储能技术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机动车充电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间接持有唐山国轩100%股权。
唐山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截至2024年9月30日
总资产755998.47883387.17
总负债551169.76641664.20
净资产204828.71241722.97
项目2023年度2024年1-9月营业收入291562.70263251.19
净利润3345.7436894.25唐山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桐城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城国轩”)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15日
注册资本:216111.4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江平
注册地址:安徽省安庆市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池路1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池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持有桐城国轩92.5448%股权,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桐城国轩7.4552%股权。
桐城国轩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截至2024年9月30日
总资产766078.17884506.17
总负债533761.74636348.60净资产232316.43248157.57
项目2023年度2024年1-9月营业收入368401.19352053.13
净利润8027.7715841.14桐城国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本次按照100%比例对桐城国轩开展业务提供担保。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较小,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5年司保字25G010号)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债务人: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签署的编号为 2025年司贷字 25A033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
保证期间: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保证范围:包括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2、《保证函(Guarantee)》
公司与恒生银行有限公司于近期签订《保证函》,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申请最高限额不超过3000.00万美元(等值)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函签署之日起至主债务合同项下被担保债务清偿之日。
3、《保证合同》(合同编号:C250212GR320647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
债务人: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4、《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1004298_001)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债务人:唐山国轩电池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已经或即将订立的编号为1004298的《综合授信合同》(包括该合同及其有效修订与补充),以及该授信合同下双方在债权确定期间订立的全部具体业务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等其他款项。
5、《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合同编号:PSBC34-YYT2025010802-01)债权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市分行
债务人:桐城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
保证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主合同:债务人与债权人签署的编号为 PSBC34-YYT2025010802 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担保金额:本合同担保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6000.00万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和偿还的本金、利息、
手续费及其它费用、税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任何其它款项;债权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25年2月19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度合计为人民币7707986.45万元,担保余额合计为人民币4702017.9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87.58%。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53714.00万元,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44840.7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79%。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无逾期担保事项,亦未发生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已签署的各项担保及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