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9证券简称:獐子岛公告编号:2024-17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于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已提前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卫国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以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19)。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0)。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21)。
特此公告。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