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獐子岛3月26日晚公告称,公司非独立董事姜云全的配偶许宁于2024年1月31日至3月8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其行为构成短线交易。对此,大连证监局下发警示函,对姜云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此外,深交所下发监管函,要求其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公告显示,许宁于2024年1月31日至3月8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买卖了獐子岛股票。期间,其累计买入37500股,成交金额合计113871元;累计卖出37500股,成交金额合计124225元。许宁在上述交易中产生的收益为10354元。截至2024年3月8日,许宁及姜云全家庭成员不再持有獐子岛股票。
大连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大连证监局决定对姜云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大连证监局要求,姜云全应当引以为戒,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本人及直系亲属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深交所指出,姜云全作为獐子岛的董事,未能督促配偶合规交易獐子岛股票,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 条、第3.4.1条、第3.4.11条的规定。深交所要求,其要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同时,提醒其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诚实守信,合规交易上市公司股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