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8证券简称:黑猫股份公告编号:2024-038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09月20日(星期五)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09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09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历尧黑猫股份二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魏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5人,代表股份3982816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1625%。证券代码:002068证券简称:黑猫股份公告编号:2024-03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548234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53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2人,代表股份1434582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09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53人,代表股份624313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90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79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51人,代表股份623517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9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提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提案的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对本次
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426208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11%;
反对75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34%;弃权1657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5%。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61514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11%;反对75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34%;弃权1657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证券代码:002068证券简称:黑猫股份公告编号:2024-038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55%。
该议案所审议事项为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景德镇黑猫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54743820股)为关联股东,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该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97544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49%;
反对56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2%;弃权
17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439%。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61694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190%;反对56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07%;弃权17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3%。
该议案表决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97631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67%;
反对49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3%;弃权15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0%。
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61781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584%;反对49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证券代码:002068证券简称:黑猫股份公告编号:2024-038
0.7929%;弃权15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88%。
该议案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孙矜如、白帆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