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4证券简称:华峰化学公告编号:2025-018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峰化学”)于2025年3月
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
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
律及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对比表原章程内容修改后章程内容
第四章第六十七条第四章第六十七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由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主持)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五章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五章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根据实际需要可设副董事长1至2人。
人。
第五章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五章第一百一十七条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选举产生。
第五章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章第一百一十九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董事长履行职务(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行职务。副董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六章第一百三十条第六章第一百三十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者解聘。公司根据经营需要设副总经理。解聘。公司根据经营需要设副总经理4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秘书及公司确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管事会秘书及公司确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理人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七章第一百四十九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可以设副主席。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可以设副主席。
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
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为比例不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为2人。
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以无记
式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民主选举产生后,名投票的方式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直接进入监事会。监事会。
除修改上述条款内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变更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工商行政部门实际核定的为准。
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