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2证券简称:宏润建设公告编号:2024-051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六个月后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存续期将于2025年4月18日届满。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宏润建设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上述事项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19日、2022年6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2、2022年7月11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以非交易过户
形式向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转让55187637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1%,转让价格为《股份转让协议》签订日前一日收盘价的90%即4.53元/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2022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7日。上述事项已披露于2022年7月12日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3、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持有公司股份55187637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5.01%。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1、本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计算,本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其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不含本数)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计划存续期可以延长。
4、在本计划的存续期内,若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管理模
式等发生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不含本数)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安排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25年4月18日届满,存续期届满前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延长存续期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