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7证券简称:中钢天源公告编号:2024-050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1-9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7275798.00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44492323.62元,其中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398870347.78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对公司稳健的盈利能力、良好的财务状况,本着既能及时回报股东,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董事会提议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7584827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50元(含税),共计37924138.8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非公开发行增发股份、可转债转股、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变
动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董事会意见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基于对公司稳健的盈利能力、良好的财务状况,公司拟定的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既能及时回报股东,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董事会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