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
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得润电子”)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
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得润电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562043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2.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672199988.21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642685612.97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1日到达公司账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证天通[2021]证验字第1000005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之后净额)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元)
1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94835.6084000.00
2 OBC研发中心项目 45185.00 33068.56
3补充流动资金47200.0047200.00
合计187220.60164268.56
1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如下表所示:
拟投入募集资调整后投资已投入募集资投资进度序号项目名称金金额(万总额(万金金额(万(%)元)元)元)高速传输连接器
184000.0084000.0054844.7665.29%
建设项目
OBC 研发中心项
233068.560.00不适用不适用
目
3补充流动资金47200.0047200.0047210.87100.02%
合计164268.56131200.00102055.6377.79%
注:“OBC 研发中心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该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369206048.89元,其中:
补充流动资金472108707.58元(含专户销户时利息收入净额转出108707.58元);
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累计投入548447579.90元(包含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60655150.86 元);OBC 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变更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48649761.41元(含利息收入净额
17964148.44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1474185.87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291552420.10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1474185.87元差异为280078234.23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银行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费用后余额为19921765.77元(不含已销户转出金额)。
三、本次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本项目预计投资总额94835.6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总额84000.00万元,旨在建设高速传输连接器生产线,以满足客户对高端及新兴连接器的需求,促进公司连接器产品的创新升级。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建筑安装工程和先进生产加工设备、检测设备及相关
2配套设备的购置等。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鹤山市得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鹤山市鹤山工业城 C 区(共和镇)得润电子工业园。截至
2024年9月30日,本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54844.76万元,投资进度为
65.29%。
(二)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受下游行业周期性波动等因素影响,客户市场需求不及预期,为匹配下游客户实际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产能利用率水平处于合理水平,避免造成新增产能闲置,公司适当调整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投资进度及项目投产节奏,整体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放缓。
高速传输连接器业务是公司重点发展的战略核心业务,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发展,公司将持续对高速传输连接器业务进行研发投入和市场拓展,加大其在新兴领域的应用,同时更好地满足下游市场不断迭代的需求,对产品进行升级优化,公司将继续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项目投入,推动高速传输连接器业务的长期发展,从而促进公司的战略性发展。
鉴于上述市场环境变化情况,结合项目当前实施情况、未来投资计划及公司长期战略发展方向,经审慎研究及分析论证,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5年1月31日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上述事项将有利于公司整体的业务布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32024年11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5年1月31日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2024年11月14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5年1月31日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迪曾劲松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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