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5证券简称:得润电子公告编号:2024-071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以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2024年10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其中董事陈骏德先生、虞熙春先生、梁赤先生3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七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七人。会议由董事长邱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提议,同意继续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审计范围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此项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四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