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5证券简称:得润电子公告编号:2024-058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8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562043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2.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672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2951.4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64268.5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1日到达公司账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证天通[2021]证验字第1000005号”《验资报告》。
(二)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0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357425882.79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
472108707.58元(含专户销户时利息收入净额转出108707.58元);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累计投入536667413.80元(包含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60655150.86元);OBC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变更用途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48649761.41 元(含利息收入净额
17964148.44元)。
截至2024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3183742.39元。
截至2024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303332586.20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3183742.39元差异为280148843.81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银行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费用后余额为19851156.19元(不含已销户转出金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1月10日、2022年1月11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1月10日、2022年1月11日、2022年8月25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市得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或
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公
司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保荐机构。
截至2024年0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2024.3.2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749775431111330685612.970已销户
2024.4.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41023500040041198472000000.000已销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8110301013500073021840000000.00189689.14活期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38940188000276647-501510.74活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光明支行44250100016000002997-2208649.55活期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398030100100097951-19146589.04活期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337110100100652919-1137303.92活期
合计1642685612.9723183742.39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12月31日预先投入募集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16363.78万元,
其中包含“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16065.52万元和已支付的发行费用298.27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相关核查意见。预先投入资金业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中证天通[2022]证特审字第1000001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确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继续使用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在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06月30日,公司尚未归还的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0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经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4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产品分别于2024年1月、
2月到期赎回。除上述延续到报告期内的现金管理事项,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新增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3年
12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OBC研发中心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截至 2024 年 06 月 30 日,公司“OBC 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金额共计 34864.98万元(含累计收到银行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费用后金额)已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专户剩余资金为零元。为便于公司账户管理,公司已于 2024 年 03 月 25 日办理完毕“OBC 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账号:749775431111)销户手续。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就对应账户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并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三十日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6722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533.7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4164.9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4864.9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0877.6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0.85%是否已变更项目可行性是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募集资金承诺调整后投资本年度投截至期末累计截至期末投资进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本年度实是否达到预
项目(含部否发生重大变向投资总额总额(1)入金额投入金额(2)(%)(3)=(2)/(1)用状态日期现的效益计效益分变更)化承诺投资项目
1、高速传输连接器建设项目否84000.0084000.002522.8453666.7463.89%2025年1月31日-不适用否
2、OBC 研发中心项目 是 33068.56 0.00 0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是
3、补充流动资金否47200.0047200.0010.8747210.87100.02%不适用-不适用否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164268.56131200.002533.71100877.6176.89%----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等情况,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审慎评估,公司终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OBC 研发中心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具体情况可参阅公司于2023年11月
30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069)。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12月31日预先投入募集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16363.78万元,其中包含“高速传输连接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建设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16065.52万元和已支付的发行费用298.27万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置换相关核查意见。预先投入资金业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中证天通[2022]证特审字第1000001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确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不改变募集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继续使用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在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06月30日,公司尚未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
经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4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产品分别于2024年1月、2月到期赎回。除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上述延续到报告期内的现金管理事项,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新增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募投项目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存放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按照规则要求及使用计划进行管理及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注:“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已经按规定使用完毕,为便于公司账户管理,公司已于2024年4月7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专户累计收到银行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费用后余额10.87万元,已转出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变更后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变更后的对应的原承拟投入募集本年度实际截至期末实际累项目达到预定可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度(%)(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诺项目资金总额投入金额计投入金额(2)使用状态日期否发生重大变化
(2)/(1)
(1)
永久补充 OBC 研发中
33068.5624164.9834864.98105.43%不适用-不适用否
流动资金心项目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等情况,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审慎评估,公司拟终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OBC 研发中心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2023年12月1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3-069)等相关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公司“OBC 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已全部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为便于公司账户管理,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时,专户累计收到银行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费用后余额1796.41万元,已转出至公司一般存款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