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ST 同洲 公告编号:2024-137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9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1月
21日下午15:00起在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建安一路9号恒明珠金融
大厦东座9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晓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终止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关于终止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详细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的《关于终止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