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中工国际: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03-18 00:00 查看全文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5]字0317第0167号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8585传真:010—85150267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5]字0317第0167号

致: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国际”或“公司”)聘请和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委派,本所律师出席中工国际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以及《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会议召开前和召开过程中,本所律师审查了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材料,并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提案审议情况,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进行了现场见证和核验,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1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中工国际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召开,并于2025年2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已列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会议内容等相关事项。

(一)会议召集人经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经审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1.现场会议时间、地点经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3月17日下午2: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3 号 A 座 10 层多功能厅召开。

2.网络投票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如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交易时间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3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上午9:15-下午3:00。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2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一)公司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根据《会议通知》,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截至2025年3月1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经审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授权代表共524人,代表股份

7968010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3927%。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

及其授权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7778538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8615%;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523人,代表股份18947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312%。

经审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522人,代表股份16067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84%,均为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

经审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具有相应资格,股东持有相关持股证明,授权代表持有授权委托书。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本次会议没有发生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重复投票的情况。

(二)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除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见证律师。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

根据《会议通知》及会议相关资料,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议案一: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根据《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议案一以及议案二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经审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与《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没有股东提出超出上述事项以外的新提案,未出现对议案内容进行变更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会议的议

案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票并当场公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二)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会议网

络投票的资料,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最终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一: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同意7957440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9.8673%;

反对912418股,弃权144548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50101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216%;反对912418股,弃权144548股。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146961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91.4673%;

反对1167618股,弃权203348股。其中,中小股东同意146961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673;反对1167618股,弃权203348股。

经审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全部议案。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4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

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5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本页无正文,为《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署页)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签字)经办律师:(签字)

杨晨:熊孟飞:

高鹤怡:

2025年3月17日

免责声明:用户发布的内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九方智投无关,不作为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任何免费荐股、代客理财等内容,请勿添加发布内容用户的任何联系方式,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