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1证券简称:中工国际公告编号:2024-049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0月29日(周二)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2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10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22日。
(七)出席对象:
1.2024年10月2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A座10层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备注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4人
—2—1.0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博√
1.0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海欣√
1.0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格领√
1.0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强√
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2.01独立董事候选人:辛修明√
2.02独立董事候选人:张黎群√
2.03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世宏√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披露情况
(1)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七届董
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议案1和2时,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度进行逐项表决,选举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监事,因此议案3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
—3—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1和2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
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
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24年
10月24日下午4:30前送达或传真至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2024年10月23日、10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3 号 A 座中工国际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80)。
(四)联系方式:
—4—联系人:高宇微、周辉
电话:010-82688071,82688120
传真:010-82688582
邮箱:002051@camce.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3 号 A 座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80)
(五)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4日
—5—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51”,投票简称为“中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4—6—位。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3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0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
9:30-11:30和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上午9:15至
2024年10月2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
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7—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8—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持股数: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是()否()
分别对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备注提案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同意反对弃权编码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4人填写选举票数
1.0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博√
1.02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海欣√
1.03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格领√
1.04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强√
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填写选举票数
2.01独立董事候选人:辛修明√
2.02独立董事候选人:张黎群√
2.03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世宏√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9—委托书有效期限:天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日期:202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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