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1证券简称:中工国际公告编号:2024-053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0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3 号 A 座 10 层多功能
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博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264人,代表股份
79743538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4.4440%。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
78749932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3.641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61人,代表股份9936061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0.8030%。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股东共261人,
代表股份993606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803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会
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1)以795040367股同意,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6997%,选举王博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410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8957%。
(2)以795072427股同意,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7037%,选举李海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731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2184%。
(3)以795037445股同意,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6993%,选举张格领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381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8663%。
(4)以795037646股同意,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6993%,选举王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383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8683%。
2、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
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1)以794997324股同意,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6943%,选举辛修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4980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3份的75.4625%。
(2)以794991232股同意,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6935%,选举张黎群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4919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4012%。
(3)以794991675股同意,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6936%,选举王世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4923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4057%。
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王世宏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以796433392股同意,574820股反对,42717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选举周寅伦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李金伟先生、朱昌伟先生一起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赵力峰律师、高鹤怡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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