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8证券简称:宁波华翔公告编号:2024-018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9日
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上午12:00在上海浦东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於树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亲自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现金收购宁波诗兰姆47.5%股权和海外诗兰姆相关股权的议案》
2020年7月,为避免商业机会旁落,规避宁波华翔控股子公司宁波诗兰姆汽车
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诗兰姆”)50%股权被竞争对手收购从而影响其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风险,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峰梅实业有限公司(现更名宁波峰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峰梅”)通过设立 Fengmei Singapore Pte.Ltd.(以下简称“新加坡峰梅”)收购德国诗兰姆破产打包出售的亚洲诗兰姆资产包(包括宁波诗兰姆50%股权、印度诗兰姆99%股权、日本诗兰姆99.5%股权、韩国诗兰姆
100%股权和新加坡诗兰姆10%股权),同时亦计划待海外诗兰姆经营稳定与宁波诗兰
姆的业务关系理顺后,新加坡峰梅将上述股权资产注入上市公司。
2022年8月25日,宁波华翔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宁波诗兰姆实施员工股权激励的议案》,同意对宁波诗兰姆总经理、副总经理等总监级以上员工实施股权激励,激励对象通过所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宁波华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华诗”)以增资方式持有宁波诗兰姆5%的股份。由此其股权架构变化如下表:
股东名称股权激励实施前股权激励实施前监事会决议公告
宁波华翔50%47.5%
新加坡峰梅50%47.5%
宁波华诗05%
小计100%100%
通过3年多的时间,前次交易标的资产中韩国诗兰姆、日本诗兰姆等公司,情况已掌握清楚,企业运行相对稳定,风险可控,宁波诗兰姆发展态势良好,前次交易的目的已基本达到。
为增厚上市公司的业绩,同时为后续实施企业战略规划,宁波华翔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宁波诗兰姆47.5%股权、日本诗兰姆99.5%股权、韩国诗兰姆100%股权和新
加坡诗兰姆10%股权股权(以下称“交易标的”)。印度诗兰姆因前次新加坡峰梅对其交割失败并已放弃,故不在本次交易标的范围内。
本次交易聘请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别以2023年9月30日和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标的进行了审计。同时聘请了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中企华”),对宁波诗兰姆模拟合并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出具了中企华评报字〔2024〕第6297号《评估报告》,本次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即宁波诗兰姆模拟合并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
320009.66万元,增值率为373.26%。
以上述报告为依据,因2024年4月1日,宁波诗兰姆以2023年9月30日为时点,实施现金分红10,000万元人民币,考虑分红影响,经交易双方协商同意,本次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47250万元。本次交易对价全部自筹以现金方式分期支付。
鉴于新加坡峰梅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资产收购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本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