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
次会议于2024年6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7日以通讯方式送达给全体独立董事,经独立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程隆云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2名,以通讯方式出席2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了如下议案:
二、审议事项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通过了《关于投资4000万元参与苏州普乐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公司与苏州普乐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拟签署的《关于苏州普乐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后,发表如下意见:
以上事项有利于增强公司未来眼科治疗领域的竞争实力,增加公司创新药的产品储备,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优势。该投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与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2票,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钱令嘉程隆云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