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5证券简称:华帝股份公告编号:2024-038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叶江先生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于2024年10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2024-
036)。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31日披露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3、2024年第四次董事会宙计委员会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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