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4证券简称:旺能环境公告编号:2024-81
债券代码:128141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泰国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合同2.合同金额:本次签署的四份合同金额合计为2024557500泰铢(合同约定泰铢对人民币之间汇率固定为5.145,折合人民币约393500000元)。
3.合同保证竣工日期:从开工通知发布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以及工程所有性能保证
测试和试运行成功之日。工程竣工期应为开工通知发布后22个月。
4.对当期业绩的影响: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但项目的实
施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一、合同签署情况概述
2024年9月26日,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
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能环保”)分别与 SIAM POWER NONGSARAI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NONGSARAI”)、SIAM POWER NAKLANG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NAKLANG”)签署了《呵叻府 NONGSARAI 9.9 MW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供应和采购离岸合同》(以下简称《NONGSARAI 离岸合同》)、《呵叻府 NAKLANG 9.9 MW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供应和采购离岸合同》(以下简称《NAKLANG 离岸合同》),由旺能环保为呵叻府 NONGSARAI 9.9 MW 和 NAKLANG 9.9 MW 的两座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
目提供设备设计、供应品、材料、出口清关、运输等。
同日,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旺能环境(泰国)有限公司 WANGNENG ENVIRONMENT(THAILAND)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旺能泰国”)分别与 NONGSARAI、NAKLANG签署了《呵叻府 NONGSARAI 9.9 MW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设计、施工、安装、调1试、启动和测试在岸合同》(以下简称《NONGSARAI 在岸合同》)、《呵叻府 NAKLANG 9.9MW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启动和测试在岸合同》(以下简称《NAKLANG 在岸合同》),由旺能泰国为呵叻府 NONGSARAI 9.9 MW 和 NAKLANG 9.9MW的两座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提供安装、调试、启动和测试服务等。
此次签署的合同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已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合同签署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 交易对方一:SIAM POWER NONGSARAI COMPANY LIMITED
主营业务:经营替代能源发电业务;经营存放、分类社区垃圾,包含材料碎屑、废弃物;采购、买卖垃圾、材料碎屑、废弃物等。
注册号:0105565164132
注册资本:500000000泰铢
公司注册地址:曼谷市算銮区温弩分区温弩路333号
交易对方二:SIAM POWER NAKLANG COMPANY LIMITED
主营业务:利用垃圾产生的替代能源来发电;存放、分拣社区垃圾、材料碎屑和废弃物;采购、买卖垃圾、材料碎屑和废弃物等。
注册号:0105566214346
注册资本:500000000泰铢
公司注册地址:曼谷市算銮区温弩分区温弩路333号
2.公司及子公司与此次交易对手方均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3.最近三年公司及子公司与此次交易对手方均未发生过类似交易。
4.交易对手方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被执行信息,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NONGSARAI 离岸合 《NAKLANG 离岸合 《NONGSARAI 在岸 《NAKLANG 在岸合合同名称同》同》合同》同》旺能环保与旺能环保与旺能泰国与旺能泰国与合同双方
NONGSARAI NAKLANG NONGSARAI NAKLANG
2合同金额952566000泰铢830630000泰铢127884000泰铢113477500泰铢
包括设备设计、供应品、材料、出口清关、
服务内容包括安装、调试、启动和测试服务等运输等
根据合同执行进度分期付款:
根据合同执行进度分期付款:
开工通知发布之日支付10%;
发出开工通知之日支付10%;
业主收到采购订单副本后支付15%;
合同价格的80%按每月工程进度的比例
业主收到申请许可和执照时支付10%;
支付,直到工程完成;
收到装运文件并且货物准备交付后支付
将电厂移交给业主时支付10%。
款项结算45%、现场收到货物后支付10%;
性能试验和试运行圆满完成后支付10%。
承包商应在每个日历月的27日或之前,每月一次向业主提交所有发票。业供应商应于每月27日或之前,向业主提主应在收到发票之日起21天内支付给
交所有发票以及证明文件,业主应在收到承包商。
发票之日起21天内向供应商付款。
业主以泰铢向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格,合同约定泰铢对人民币之间汇率固定为
5.145。
汇率波动 如果开具发票当日人民币兑换泰铢在盘谷银行的卖出汇率(TT)较约定的固定汇率
变化超出3%的,对于超出3%的汇率部分由双方风险共担,各自承担50%的汇率风险,并确定支付实际金额。
本合同仅在下列先决条件得到满足后或豁免后方可生效:
合同生效条件 a、业主贷款方对项目融资的批准;
b、业主从泰国地方电力局(PEA)获得购电协议。
合同保证竣工从开工通知发布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以及工程所有性能保证测试和试运行成功之日期日。工程竣工期应为开工通知发布后22个月。
在开工通知发布之日,向业主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应自履约保函 签发之日起生效,并在临时验收证明(PAC)签发之日前一直有效。履约保函应在NTP 签发之日交付给业主以换取首付款。履约保函的初始期限为 24个月。
违约赔偿金所有违约赔偿金的总额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10%
3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本次签署的四份合同金额合计为2024557500泰铢(合同约定泰铢对人民币之间汇率固定为5.145,折合人民币约393500000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的12.38%。若本次项目顺利实施,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和海外市场开拓将产生积极的影响。该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合同的签订与履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对方产生依赖。
本次合同的签订是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的成果,亦是公司在海外市场签署的首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总包项目,是公司推行全球化布局,采取国内外市场并重战略的重要表现。有助于公司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领域的进一步深耕,有利于巩固和提升公司的海内外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收入规模及盈利水平,进而提升公司的国际品牌影响力。
五、风险提示
1.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
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2.本次业务涉及出口,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合同双方国际贸易政策及货币政策
调整、汇率波动以及其他市场、法律、政治等方面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呵叻府 NONGSARAI 9.9 MW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供应和采购离岸合同》2.《呵叻府 NONGSARAI 9.9 MW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启动和测试在岸合同》
3.《呵叻府 NAKLANG 9.9 MW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供应和采购离岸合同》4.《呵叻府 NAKLANG 9.9 MW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启动和测试在岸合同》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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