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4证券简称:旺能环境公告编号:2024-65
债券代码:128141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担保概述
2024年8月22日,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湖州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营业部(以下简称“湖州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浙江立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立鑫”)向湖州银行申请的6000万元人民币
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为2024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1日。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8月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浙江立鑫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担保额度,由公司提供担保。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详细信息见公司刊登于2024年7月24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
《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更正后)》
(2024-61),此次担保额度在该授权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浙江立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3月15日
法定代表人:聂永国
1注册资本:525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新市镇安里路1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再生资源加工;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
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
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池销售。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废物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2.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和控制关系方框图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100%
陆立松浙江旺能城矿科技有限公司张甲亮
34%60%6%
浙江立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项目2023年12月31日2024年6月30日
资产总额356757292.22323625662.60
负债总额333674665.95328867455.55
净资产23082626.27-5241792.95
项目2023年度2024年1-6月营业收入80818668.3124944665.65
利润总额-113626248.84-28797633.42
净利润-103753920.15-28797633.42
注:2023年12月31日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6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4.经核查,浙江立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2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2.债务人:浙江立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内容:债权人湖州银行按主合同与债务人浙江立鑫形成的债权
5.被担保的数额:人民币6000万元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由于借款人、保证人违约造成的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司法或处置程序中的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等)。
8.保证期间:主合同为借款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
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根据主合同或与债务人之间其他相关协议之约定宣布借款
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浙江立鑫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持有60%的股份,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重大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浙江立鑫两位参股股东为自然人,均未参与浙江立鑫的日常生产经营,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公司为浙江立鑫提供担保是为维护其生产经营所必须。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担保属于置换原贷款担保,没有新增加担保风险,且新贷款降低了贷款利率。
浙江立鑫目前偿债能力较弱,但在积极通过改变经营模式来改善经营状况。产生的现金流将优先偿还银行贷款以降低上市公司担保责任。虽小股东不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但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风险均处于公司有效控制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85.48亿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45.2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4.00
3亿元)的70.6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4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64.00亿元)的0.66%。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
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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